靳双权律师
房产买卖、继承、析产、借名、分割、确权
13426037149
咨询时间:09:00-21:59 服务地区
靳双权律师 已认证
  • 执业19年
  • 13426037149
  •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
 靳双权,房地产律师,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,说房网特邀讲师,自2005年起至今,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。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,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。办理了大量疑难、复杂案件,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、继承、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。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:借名买房、腾退返还、确权、排除妨害、确认效力因借名购买经适房、两限房、房改房、商品房,出资人主张确权、过户、赔偿或以房抵债,解除借名合同,出名人主张合同无效、排除妨害、返还房屋。继承、遗嘱无效、遗赠、时效、翻建、共有因自书、代书、见证、公证遗嘱、联合遗嘱、打印遗嘱存在瑕疵诉请无效或部分无效;因时效丧失诉权;因子女参加翻建要求确认共有,因赠与合同与遗嘱冲突产生适用纠纷。婚姻、析产、离婚协议、赠与、赔偿、婚后财产纠纷、转移财产、贷款、恶意串通婚前或婚后购置房产、父母赠与或借贷、合资购房;家庭析产、分割;离婚房产分割、赠与撤销或过户纠纷;婚姻过错精神赔偿;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用房产恶意抵押、恶意串通隐匿财产。公租房、房改房、集资房、回迁房、军产房、央产房、经适房公租房承租人变更;房改时超标、借用工龄、多占房屋、因报销供暧费更名产生确权及腾退、分割纠纷;集资房、回迁房无法办产权证,军产房买卖无效、无法继承分割产生争议;央产房无法上市;经适房转让无效纠纷。二手房买卖、无权处分、无权代理、合同解除、阴阳合同卖方以无权处分、无权代理、阴阳合同、逾期付款诉请合同无效或解除;买方诉请过户或违约赔偿或以善意取得要求履行,或以新政、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。征收、拆迁、腾退、棚改、析产、安置房、居住权确认拆迁协议无效、确认拆迁违法;拆迁安置房分割、居住权确认、空挂户权益、权利人去世利益分割;公改私确权纠纷。小产权、以房抵债、工程承包、冒名登记、宅基地房买卖确认小产权、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无效及赔偿,以房产买卖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及诈骗、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、工程承包挂靠、劳务分包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。
房产纠纷继承婚姻家庭拆迁安置土地纠纷
  • 实名认证
  • 执业认证
  • 职务认证
  • 手机认证

华律服务保证:该律师已通过平台严格身份验证,律师执业身份信息真实可靠,可放心咨询(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)

留言咨询
基础法律咨询

免费文字咨询,律师会利用空闲时间为您解答,每日免费回复名额有限。

免费咨询
在线咨询
快速法律咨询

律师在线一对一咨询解答,支持图文与律师在线深入沟通,法律分析意见更清晰。

¥49元/12小时
电话咨询
快速法律咨询

快速提交信息,律师主动通过电话与你联系,电话直接沟通效率更高。

¥49元/20分钟

法律解答记录

查看全部+

做追求极致的实战派法律人
才是最快乐的

婚姻家庭 337次播放
视频内容:

农村宅基地老人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,但是不同情况子女继承份额可能不同。如果子女远嫁,在其他地方有宅基地,或者转成城镇户口的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。地上房屋可以继承。继承房屋的子女需要给其他继承人补偿。

查看详情 >>
更多
更多
服务地区
版权所有:靳双权律师IP属地:北京
技术支持: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-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:4579030 昨日访问量:7499

华律网提示: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,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,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, 有害信息举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