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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原告诉称李湘琴、李锦称:2004年9月,李湘琴、原卿委托李雯进行代为购买北京市宣武区XX西街201室房屋,李湘琴、原卿支付了购房款,是实际所有人。因借用李雯之名购买,其单位性质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原告诉称王相宜、焦有利诉称:北京市丰台区3号楼6-605号房屋是由焦有利、王相宜实际出资购买,钱书琴出名,并实际由焦有利、王相宜居住使用所有的房屋。目前,因钱书琴的原因,涉案房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原告诉称吴凡临诉称:吴莲莲、魏正是吴凡临的女儿、女婿,吴凡临称其原系住总员工,担任涉案楼房建设的监理,通过监理人员的职位获得了内部购房指标,因为身份比较敏感,就用女儿吴莲莲的名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原告诉称原告赵青全诉称: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。2008年7月份,原告因居住需要欲向张雪芹购买X房屋。因原告名下另有住房,再购房不属于首套房屋,为了减少贷款利息,便与被告商议以其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原告诉称高明明诉称:2003年6月,经朋友孙鑫介绍,与孙鑫同事被告魏沭锟达成口头协议,协议约定我借被告之名义,购买其一套经济适用房,由我支付房款并还贷,并给予被告好处费5000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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