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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原告诉称高缘爱、王宏磊诉称:二原告系夫妻关系,原告高缘爱与被告高可染系同胞姐妹,二被告系夫妻关系。大约在2009年,XX单位给原告夫妻分配了位于北京市房山区X号房屋一套,价格1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原告诉称姜子云诉称:2011年11月,因我和父母的住房需求,我借朋友刘全发之名购买了北京市大兴区XX小区501号房屋,我与刘在平等协商的前提下签订了借名买房协议,该协议是真实、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原告诉称郭小玲诉称:北京市房山区1号院XX号房屋(以下简称“诉争房屋”)是因我没有购房资格,故借用冯锋与赵安全名义购买的。诉争房屋装修后一直由郭小玲居住使用,冯锋与赵安全虽曾交... 查看详情 >>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,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,如果雷同,可以和我们联系,我们将予以撤销。) 一、原告诉称 原告何先生起诉称:二被告是夫妻关系。位于甲市乙区... 查看详情 >>
(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安全及避免不必要纷争,以上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,如果雷同,可以和我们联系,我们将予以撤销。) 一、原告诉称 原告刘女士起诉称:2017年3月7日,被告甲市Z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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