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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诉称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出售北京市朝阳区1号房屋(以下简称涉案房屋)款项的50%即1685000元。事实和理由:双方于1999年4月15日登记结婚,2001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判令被继承人王某红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1号房屋(以下简称涉案房屋)由原告继承。事实和理由:刘某刚与被继承人王某红于2012年11月23日登记结婚,婚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王某萍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.依法确认张某强与李某军买卖位于北京市1号房屋(以下简称1号房屋)签订的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(经纪成交版)》无效;2.依法确认张某强与陈某丽婚内转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王某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依法判决李某丽支付北京市大兴区1号房屋(以下简称:1号房屋)折价款300万元。事实和理由:王某文与李某丽于2006年5月10日登记结婚,2009年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王某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张某刚向我支付房屋增值款919012元;2、李某丽对此承担连带责任。事实与理由:我和李某丽曾系夫妻,张某刚是李某丽的二姨夫,有天津户籍。201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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