暂无数据
原告诉称李母、李某龙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判令北京市1号房屋(以下简称1号房屋)由李母继承。李母和李父系夫妻,李某龙、李某风、李某霞系二人之子女。经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,1号房屋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李某刚、李某利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请求确认李父将北京市1号房屋产权的50%赠与陈某莉的行为无效。事实和理由:原告父亲李父和母亲李母于1975年12月结婚,婚后育有两女:李某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原告张先生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搬离原告所有的坐落在北京市1号房屋,停止对原告房屋的侵害。原告购买父亲张父名下坐落于北京市1号的房屋,并办理了房屋过户,现此房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原告李某华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请求判令被继承人李母名下位于北京市1号房屋(以下简称“涉案房屋”)归李某华所有;2、判令李某容、李某军、李某利协助李某华办理涉案房屋所有权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2008年夏天,被告获得限价商品房指标,自身无力购买,经双方协商,原告向被告支付70000元,由原告出资,以被告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,房屋归原告所有,待房屋能够上... 查看详情 >>
13年 (优于83.45%的律师)
52次 (优于97.31%的律师)
64次 (优于98.48%的律师)
174560分 (优于99.83%的律师)
半天内
18331篇 (优于89.84%的律师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