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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诉称李某红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判令三被告协助原告将北京市1号西房两间过户到原告名下。事实和理由:原告公公家房屋拆迁,原告家得到一笔补偿款。1998年原告从报纸上看到出售平房信息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判令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(以下简称涉案房屋)所有权人为原告。2、判令被告办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转移手续。事实和理由:涉案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原告,购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二被告配合办理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的过户手续,将房屋过户至我名下。事实和理由:我和张某林是兄弟关系,二被告是夫妻关系。2001年,我借李某惠的名义出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张某强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、依法确认李某雨、孙某花所签订的《存量房屋买卖合同》无效;判令孙某花返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;2、本案诉讼费由李某雨、孙某花负担;3、以上由李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诉称张某强、李某洪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1.判令张某军协助张某强、李某洪将北京市东城区一号房屋(以下简称涉诉房屋)转移登记至张某强、李某洪名下;2.诉讼费由张某军负担。事实和理由... 查看详情 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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