暂无数据
一、基本案情原告乔峰诉称:2006年,原告购买2号房屋(以下简称诉争房屋)。因原告年龄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,故原告借被告的名义购买了诉争房屋。房屋总价款500131元,首付款1501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基本案情原告朱娜诉称:我与张度于2006年9月18日登记结婚。婚后双方于2009年4月12日共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×号房屋(以下简称涉案房屋),并居住至今。涉案房屋由张度与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基本案情原告李慧杰、王磊诉称:二原告系夫妻关系,原告李慧杰与被告李智杰系同胞姐妹,二被告系夫妻关系。大约在2009年,某某公司给原告夫妻分配了位于北京市房山区某某房屋一套,价格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基本案情原告尚淑巧诉称:尚淑巧与尚淑琴系亲姐妹,因尚淑巧之子结婚所需,尚淑巧与尚淑琴口头约定由尚淑巧借尚淑琴之名购买312号限价商品房屋。尚淑巧于2011年5月1日以尚淑琴的名... 查看详情 >>
一、基本案情原告马蜀南诉称:2008年11月2日,马蜀南与张京华签订关于朝阳区××号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及资产说明协议,约定马蜀南以张京华的名义实际出资购买该套房屋。早在签订协议之前,... 查看详情 >>
13年 (优于83.45%的律师)
52次 (优于97.31%的律师)
64次 (优于98.48%的律师)
174330分 (优于99.83%的律师)
一天内
18288篇 (优于89.85%的律师)